致全体干部职工的节前提醒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节日名义收受或赠送名贵特产、高档烟酒、电子红包、购物卡券等礼品礼金,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活动,不得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在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
3.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得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不得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不得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
5.严禁餐饮浪费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践行 “光盘行动”,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公务用餐、个人消费均要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严禁值班期间脱岗、空岗、顶岗,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置。
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又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弘扬新风正气,倡导文明、健康、节俭的节日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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