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含山县人民医院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含山县人民医院;
三、采购人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仙踪路和长山路交叉口;
四、采购人联系人:朱世宝;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13905659858;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鸿联四季花城西北门店106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雯、张芳;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5-4267818、18110300277;
十、采购内容:含山县人民医院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耗材采购;
十一、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含山县人民医院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耗材采购;
十二、采购预算金额:99331.08元/年;
十三、履约期限:三年
十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含山县人民医院的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型号:multiFiltrate,现需采购一批专用配套耗材。该设备为德国费森尤斯公司生产的进口专用医疗设备,专用于ICU重症患者的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使用非原厂配套耗材存在以下重大风险:1、医疗安全风险:非原厂耗材与设备的兼容性无法保证,可能导致治疗参数不准确、治疗效果不佳,甚至引发医疗事故,危及患者生命安全;2、设备保修风险:根据设备保修条款,使用非原厂耗材造成的设备损坏,厂家将不予保修,可能产生巨额维修费用并影响临床使用;3、治疗数据风险:非原厂耗材可能影响设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对临床诊断和治疗决策造成干扰。
故本次耗材采购须由费森尤斯医药用品(上海)有限公司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设备耗材在含山县人民医院的唯一耗材供应及售后服务的授权经销商安徽安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提供。
采购人已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论证,专家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出具了相应论证意见。
十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安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路东侧1号
十七、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为满足现有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耗材使用需求,需采购费森尤斯医药用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耗材,具有唯一性;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条件。
十八、公示期限: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