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含山县人民医院官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健康脱贫主要政策解释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办公室 作者:陈学燕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健康脱贫主要政策解释:

    “一兜底”(简称“351”政策)即政府按照县、市、省级医院年度内个人自付分别超过3千、5千和1万元(我市规定:经过转诊去省外住院的个人自付封顶为1.5万元,其余纳入政府兜底)的保障线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进行兜底保障。

    “一补充”即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简称“180”政策,我县是“190”政策),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我县是9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