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医字〔2017〕95号
转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病区、门诊部、科室:
现将《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含卫计办〔2017〕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原含山县卫计委《关于印发含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办法》(含卫计办〔2017〕81号)文件中的《含山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县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协议》自行废止。
特此通知
附:1.《关于印发含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办法》
2.《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18日
含卫计办〔2017〕91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卫生医疗机构:
现将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卫财〔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原含山县卫计委《关于印发含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办法》(含卫计办〔2017〕81号)文件中的《含山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县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协议》自行废止。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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